各学院:
为高质量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本次导师遴选类型包括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兼职导师。
二、遴选条件
各类型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可查阅网址/xwgz/dsdw.htm。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须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兽医、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2月8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分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3,下载网址/info/1209/4038.htm)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二)学院分会审核
12月10日前,学院审查、公示申请材料,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12月15日前,学院分会审定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表决拟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并将汇总表(附件4、5)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